有,根據以往復查結果,復查成功的實例是不多,但是提出成績復查的人數還是有很多的,有的就復查高達3次之多,很多情況下,復查會不成功,但是本著對成績負責的態度,自考結束,若有對成績有異議,那么大家就可以對成績提出復查。
查卷具體內容包含:
1、考生手寫姓名、準考證號是否與條形碼相符;
2、是否考生本人答卷;
3、是否有漏評;
4、科目總分是否等于各題得分之和;
5、選測科目等級轉換是否準確。
申請查卷的考生本人無法查看試卷,也不得要求復評試卷。查卷必須到市自考辦填寫有關申請,并準確填寫所需查核的考試科目的代號及名稱、該科考試成績,以及考生的名字和準考證號碼。查卷申請人一定要填寫真實的相關信息,因信息有誤導致無法查卷,后果考生自負。
自考考生在規定的時間內,如果對成績有疑問的話就可以進行申請復核,山東省為成績正式公布起3個工作日內提出復核申請,逾期是不可以申請的,復核結果一般在申請后的一個月內進行反饋,自考考生可以登陸教育考試院網站進行查詢或者聯系自考辦工作人員查詢。